C# private字段和public屬性
本文向大家介紹C# private字段和C# public屬性,可能好多人還不知道C#語言,沒有關系,看完本文你肯定有不少收獲,希望本文能教會你更多東西。
學習研究.NET的早期,經(jīng)常碰到一些學習C#.NET的朋友問,要屬性這種華而不實的東西做什么?后來做項目時也時常接到team里的人的抱怨反饋,為什么不直接放一個public字段?如:
- class Card
- {
- public string Name;
- }
- 而要做一個private字段+public屬性
- class Card
- {
- private string name;
- public string Name
- {
- get { return this.name;}
- set { this.name=value;}
- }
- }
我記得在早期的一個項目里,team中的一個朋友甚至厭煩了寫C# private字段和C# public屬性,尤其是碰到一大堆臃腫的data object class的時候,索性自己寫了一個小工具,來提供一個類的字段名和類型,然后自動為該類生成相應的C# private字段和C# public屬性。
我在編程的時候是個徹底的實用主義者,用稍微高雅一點的話說叫“不喜歡過度的設計”。如果真的像上面那樣寫Card,而且在將來沒有什么改變的需求,我也不喜歡像上面第2段程序那樣把事情故意搞得復雜。但如果從component的角度來講,總有一些class是要供外部長久地使用,也潛在地在將來有被改變的需求。這時候,提供屬性就很有必要了。
這就是這個Item試圖要歸納的使用屬性的理由:
1.可以對賦值做校驗、或者額外的處理
2.可以做線程同步
3.可以使用虛屬性、或者抽象屬性
4.可以將屬性置于interface中
5.可以提供get-only或者set-only版本,甚至可以給讀、寫以不同的訪問權限(C# 2.0支持)
個人感覺3、4條是屬性最大的優(yōu)點,可以填補沒有“虛字段”或“抽象字段”的缺憾,在設計組件的時候非常有用,也體現(xiàn)了C#這樣的component-oriented語言的精神內涵。
但如果沒有上述理由,而且日后對程序做大的改動可能性比較小時,我想也大可不必非要把每個 public字段都要變成屬性。比如在設計一些輕型的struct,用于互操作的時候,直接使用public字段沒什么不好。所以,感覺本條目Bill Wagner先生使用“Always Use Properties Instead of Accessible Data Members”顯得太過強硬。
其實,這里的討論也表明閱讀《Effective C#》一書時需要注意的地方,即Effective原則并不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不同的項目(組件化、復用程度較高的項目?還是“一次編寫、N年都 run”的項目),不同的角色(類庫/組件開發(fā)人員?還是應用程序開發(fā)人員?),有著不同的Effective準則。事實上,書中很多Items都是從類庫/組件開發(fā)人員的角度來考慮的。
關于屬性的性能問題需要談一點,如果僅僅是簡單地以存取模式來使用屬性,在相當程度上是沒有性能損失的。因為在JIT編譯過程中已經(jīng)做了inline的處理。不過inline處理還是有一些基本的條件,有些情況下JIT編譯器不會inline,比如虛調用,方法的IL代碼長度過長(目前CLR的規(guī)定是超過32bytes為代碼長度過長),有復雜的控制流邏輯,有異常處理等。這些條件都是要么根本不能使用inline(比如虛屬性),要么inline的代價太大,容易導致代碼的bloat,要么是inline起來很費時間——已經(jīng)喪失了 inline的意義,因為.NET的inline機制發(fā)生在JIT過程中。使用屬性有個別讓人感覺不舒服的地方,比如它影響開發(fā)人員的開發(fā)效率,但對代碼運行的效率不產(chǎn)生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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