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聯邦高法認定WiFi用戶有責任進行安全設置
德國聯邦最高法院12日裁決,無線局域網設備的私人用戶如果沒有對其擁有的設備進行加密等安全設置,那么在第三方利用其無線局域網實施侵權行為引發(fā)官司時,設備擁有者有義務承擔最高100歐元的訴訟費。
德國聯邦最高法院作出這項裁決的背景是,德國一個沒有任何安全設防的私人無線局域網在其擁有者休假時被不知名者利用下載了一首歌,并在網上傳播。結果唱片公司要求這名用戶承擔非法音樂下載造成的高額經濟損失以及有關訴訟費。在案件一審和二審中,法官分別作出了無線局域網設備用戶需要賠償和不需要為第三方違法行為承擔責任的判決。
聯邦最高法院的最終裁決則選擇了中間道路:無線局域網設備用戶有責任對其設備進行安全設置,但沒有責任承擔他人利用其無線局域網進行非法活動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判處設備擁有者承擔最高額度為100歐元的訴訟費。
有關專家指出,德國聯邦最高法院的這一裁決對德國今后發(fā)生類似案件具有普遍的指導意義,對無線局域網用戶也起到了警示作用。德國目前約2.5萬寬帶網用戶中約半數以上使用了無線局域網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