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蘋果移動技術七次專利法律訴訟之爭
北京時間6月24日消息,美國科技資訊網站CNET昨天刊文稱,蘋果一項觸摸屏專利技術申請剛剛獲得了批準,意味著該公司今后在各類法律訴訟中又增加了一項強有力武器。為此CNET盤點了蘋果近年來在移動技術領域內的七次專利法律訴訟之爭。
CNET指出,雖然蘋果此前經常卷入法律訴訟,但在移動通信專利訴訟領域尚算是“新手”。與此同時,蘋果的移動技術專利之爭已延伸到iPad平板電腦等設備當中。蘋果在移動產業(yè)領域所取得的巨大成功,也容易使該公司成為起訴對象,蘋果必須通過法律手段來回擊對手的挑戰(zhàn)。
以下為CNET所盤點蘋果移動技術領域七次專利法律訴訟之爭:
1、EMG科技和蘋果
訴訟起始時間:2008年11月
EMG于2008年11月對蘋果提起法律訴訟,稱蘋果iOS設備中的瀏覽器放大和旋轉功能侵犯了EMG技術專利。該訴訟最初僅針對蘋果iTunes音樂商店、iPhone手機、iPod Touch音樂播放器和Apple TV。蘋果發(fā)布iPad平板電腦后,EMG又將iPad追加為侵權產品。
結局:仍未確定。該訴訟確定的庭審日期為2011年9月12日。
2、諾基亞和蘋果
訴訟起始時間:2009年10月
2009年10月,諾基亞在美國法院對蘋果提起法律訴訟,稱蘋果iPhone智能手機使用了屬于諾基亞的專利技術,但沒有向諾基亞支付授權費用。蘋果隨后對此表示異議,并在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投訴諾基亞,稱諾基亞手機產品侵犯了蘋果的9項專利技術,同時請求ITC頒布禁令,以禁止諾基亞相關涉嫌侵權的手機在美國市場銷售。
2010年12月,諾基亞又在英國、德國和荷蘭三國相關法院對蘋果提起法律訴訟,稱蘋果侵犯了另外13項屬于諾基亞的專利技術。今年3月,ITC作出裁決,稱蘋果沒有侵犯諾基亞相關技術專利。隨后諾基亞再次對蘋果提起法律訴訟。
結局:諾基亞上周宣布,已同蘋果就針對對方的所有手機專利侵權法律訴訟達成了和解協(xié)議。作為和解協(xié)議的組成部分,蘋果將向諾基亞一次性支付相關專利費用,并承諾向諾基亞支付后續(xù)使用專利技術的相關費用。
3、柯達和蘋果
訴訟起始時間:2010年1月
2010年1月,柯達在ITC同時投訴蘋果和加拿大智能手機制造商RIM,稱后兩家公司侵犯了屬于柯達的一項數(shù)字成像技術專利??逻_要求ITC頒布禁令,以禁止蘋果和RIM的相應侵權手機在美國市場銷售。此外,柯達還在美國法院對蘋果提起兩起法律訴訟,其中一起針對蘋果手機所使用的圖片預覽技術。
在柯達投訴和起訴蘋果后,蘋果對柯達提起反訴,稱柯達侵犯了屬于蘋果的兩項技術專利。
結局:ITC今年1月作出裁決,稱蘋果和RIM并未侵犯柯達專利。今年5月,ITC一位行政法官作出裁決,柯達沒有侵犯蘋果專利。ITC的一個全體委員會將于2011年9月19日召開會議,以確定該法官的裁決是否有效。柯達同蘋果、RIM之間的民事訴訟仍在進行當中。
4、義隆電子和蘋果
訴訟起始時間:2010年3月
中國臺灣芯片制造商義隆電子(Elan Microelectronics)于2010年3月對蘋果提起法律訴訟,稱蘋果iOS設備侵犯了屬于義隆電子的多點觸控技術專利。此外,義隆電子還向ITC投訴,要求ITC禁止蘋果相應侵權產品在美國市場銷售。
結局:ITC今年4月底認定,蘋果并未侵犯義隆電子相應專利。義隆電子則要求ITC取消該裁決。ITC將于2011年8月29日就此作出最終決定。兩家公司在美國加州北區(qū)聯(lián)邦地方法院的訴訟仍在進行當中,其庭審日期為2012年2月。
5、蘋果和宏達電
訴訟起始時間:2010年3月
2010年3月,蘋果對宏達電(HTC)提起法律訴訟,稱宏達電所制造Android智能手機侵犯了蘋果20項技術專利。蘋果CEO史蒂夫·喬布斯(Steve Jobs)當時稱,宏達電此類侵權活動其實是“盜竊行為”。三個月之后,蘋果又聲稱宏達電還侵犯了蘋果的另一項技術專利。
2010年5月,宏達電對蘋果提起反訴,稱蘋果侵犯了屬于宏達電的5項手機技術專利,其中涉及手機硬件和軟件技術。蘋果在法院起訴宏達電的同時,又在ITC投訴后者,要求ITC禁止宏達電相關侵犯手機在美國市場銷售,這部分手機也包括諾基亞數(shù)款產品在內。
結局:今年4月底,一位ITC成員稱宏達電和諾基亞無需為侵犯蘋果專利負責。但該決定并非出自ITC行政法官,即ITC尚未就此作出正式裁決。蘋果和宏達電的法庭訴訟仍在進行當中。
6、摩托羅拉和蘋果
訴訟起始時間:2010年10月
摩托羅拉移動(Motorola Mobility)于2010年10月在ITC投訴蘋果,稱蘋果iPhone手機、iPad平板電腦、iPod Touch音樂播放器以及Mac電腦侵犯了摩托羅拉的18項技術專利,其中涉及3G、GPRS、802.11等移動通信技術,以及天線設計方案等。摩托羅拉要求ITC頒布禁令,以禁止蘋果相應侵權產品在美國市場銷售,原因是認為蘋果拒絕向摩托羅拉交納相應專利授權費用。
有報道稱,蘋果隨后對摩托羅拉提起了兩起法律訴訟,稱摩托羅拉手機侵犯了屬于蘋果的技術專利,其中涉及觸摸屏技術和用戶界面等。在其中一起訴訟中,蘋果稱摩托羅拉侵犯了自己12項技術專利。
結局:ITC去年11月表示,將對蘋果和摩托羅拉的投訴意見展開調查。兩家公司的民事訴訟仍在進行當中。
7、蘋果和三星
訴訟起始時間:2011年4月
今年4月,蘋果首先對三星提起法律訴訟,稱三星Galaxy系列手機和平板電腦涉嫌侵犯蘋果的多項技術專利,并認為Galaxy系列產品的外觀設計和功能幾乎完全抄襲蘋果iPhone手機和iPad平板電腦。
對于蘋果的起訴,三星隨后同時在韓國、日本和德國對蘋果提起反訴。此后又在美國加州北區(qū)聯(lián)邦地方法院正式對蘋果提起訴訟。三星在提交給該法院的訴狀中稱,蘋果抄襲了三星大量技術創(chuàng)意,其中包括手機變換時區(qū)等專利技術。
蘋果此前向加州北區(qū)法院提出請求,稱蘋果有權查看三星未正式發(fā)布的平板電腦和智能手機原型。該要求得到了法院的認可。三星也向法院提出請求,希望查看蘋果已進入最后開發(fā)階段的iPhone 5智能手機和iPad 3平板電腦。但三星這項請求近日已被法院駁回。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蘋果為三星第二大客戶,即蘋果2010年從三星所采購產品零部件總價值將近57億美元。蘋果此前表示,盡管兩家公司存在著專利糾紛,但三星仍是蘋果零部件重要供貨商之一。
結局:訴訟仍在進行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