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對開源有害
開源擁護者熱衷于呼吁進行專利和版權改革,卻完全忽視了商標的問題。商標從根本上說也是與開源標榜的自由相悖。Ubuntu指南《Ubuntu Pocket Guide and Reference》一書的作者就遇到過此類問題,Ubuntu發(fā)行版的開發(fā)商Canonical公司的雇員曾友好的與他商討,指出社區(qū)項目使用商標沒有限制(雖然也需要遵循一些規(guī)則),但商業(yè)使用必須申請商標許可證。作者因此而提出疑問,認為商標對開源有害:
即使在Linux社區(qū),商標也像專利或版權一樣阻礙商業(yè)使用....難道開源應該這樣運作的?限制再發(fā)行?嚴格控制誰可以編譯軟件,誰仍能采用它的專有名稱?...商標幾乎完全與開源所推崇的自由不相兼容。商標嚴重限制了某一特定產品所有活動。如果一個開源公司信奉商標,那么也就接受這種理念。一方面它鼓吹自由,另一方面它卻要拿走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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