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軟諾基亞等向歐盟抗議蘋果申請App Store商標
北京時間5月16日消息,據國外媒體報道,上周末,微軟、宏達電、諾基亞和索愛已經向歐盟的共同體商標局(以下簡稱“CTM”)提交正式文件,反對蘋果將“App Store”和“Appstore”申請為注冊商標。
亞馬遜4月中旬向CTM提交文件,反對蘋果在歐洲申請“App Store”和“Appstore”商標。它們都試圖阻止蘋果獲得“App Store”和“Appstore”商標,稱這兩個詞匯是通用詞匯。
微軟一名代表在一份聲明中說,“今天4家公司提交的文件,以及亞馬遜最近提交的文件,表明蘋果將這兩個通用詞匯申請為注冊商標遭到普遍反對。‘App store’(應用商店)與‘toy store’(玩具商店)和‘book store’(書店)一樣,是通用詞匯,銷售應用的其他商店也應當能使用?!?/p>
微軟表示,之所以希望撤銷這兩項注冊商標,是因為這兩個商標都缺乏“可辨性”。諾基亞發(fā)言人表示,App Store的意思是一個“應用程序”的商店,而“應用程序”本身就是該注冊商標所涵蓋的服務的通用術語。
諾基亞和索愛發(fā)言人已經證實了這項申請。
四家公司在文件中特別提到,蘋果首席執(zhí)行官史蒂夫·喬布斯(Steve Jobs)曾將谷歌Android平臺上的應用市場稱作“App Stores”。另外,它們還強調了這樣一個事實,即包括Shopify、Sendmail和DirectTV在內的另外數家零售商也在使用這一詞匯。
蘋果未就此置評。
微軟1月份向美國專利和商標局提交文件,反對蘋果將“App Stores”申請為注冊商標。
蘋果3月份起訴了亞馬遜,指控亞馬遜在Android移動應用商店名稱中使用“Appstore”。蘋果一名代表當時表示,亞馬遜選擇的詞匯會“使用戶感到困惑,并受到誤導”。亞馬遜則提起反訴,稱“Appstore”屬于通用詞匯。
據悉,蘋果2008年開通App Store,為用戶提供蘋果官方和第三方開發(fā)的應用。蘋果的App Store為iPhone、iPod和iPad提供超過35萬款應用。根據美國市場研究公司iSuppli的測算,該業(yè)務2011年還將為蘋果帶來29.1億美元收入。
iSuppli估計,由蘋果、谷歌、諾基亞和RIM運營的應用商店去年實現21億美元銷售額。蘋果目前占據全行業(yè)收入的四分之三,但增速落后于谷歌。國外媒體稱,無論歐盟商標局做出何種決定,企業(yè)都可以向歐盟最高法院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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