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Java專利索賠:被傷害與侮辱的人?
據(jù)路透社報道,在 Google 與甲骨文(Oracle)關(guān)于 Java 專利糾紛將要宣判之際,Google 提出了一個一攬子賠償方案,甲骨文嫌價低,沒有接受。
這個方案是這樣的:
假如甲骨文能夠在即將到來的審判中證明 Google 的 Android 系統(tǒng)侵犯甲骨文的專利,Google 將從每年的 Android 收入中拿出一部分來賠償甲骨文的損失。
這個比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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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比例是什么概念?我們知道,Google 給硬件廠商提供手機操作系統(tǒng)是免費的,它的收入主要是來自手機上內(nèi)置 Google 搜索帶來的廣告收入。去年 10 月,Google 宣布它一年從移動業(yè)務(wù)獲得的收入是 25 億美元,這其中包括了 Android 設(shè)備和蘋果的 iPhone 手機。
由于 Android 手機的崛起,我們假設(shè) Android 平臺的收入占六成,iOS 平臺收入占四成。那么如果今年 Google 獲得 30 億移動業(yè)務(wù)收入,第一項專利需要賠償甲骨文 900 萬美元。第二項專利 2012 年需要賠償 27 萬美元,假設(shè)以年均 10% 的增長,到 2018 年 Google 總共需要賠償約 224 萬美元。
這樣,甲骨文一共能從 Google 那里獲得的賠償是 1400 萬美元。
這個數(shù)字,甲骨文能罷休嘛!
2010 年 1 月甲骨文花費 70 億美元收購 SUN 后,8 月對 Google 提起 7 項 Java 專利訴訟。2011 年 6 月,甲骨文的索賠數(shù)目是 61 億美元,是“1400 萬美元”的 430 倍!
即使還沒被甲骨文收購之前,SUN 曾提議 Google 支付 1 億美元許可費(后被 Google 拒絕,因為其要求 Google 使用 GPL 開源),這個數(shù)目也是“1400 萬美元”的 7 倍之多。
洛杉磯法院的 William Alsup 正在催促 Google 和甲骨文,如果想和解,無論什么解決方案,在 4 月 13 日中午前就得提交給法院,不然 4 月 16 日法庭上見。由目前的巨大分歧來看,甲骨文接受 Google 方案的幾率不大;相反,如果接受了,現(xiàn)行賠償價碼相對“61 億美元”訴求,用陀斯妥耶夫斯基前輩的話來形容 Java 的感受是很恰當(dāng)?shù)?mdash;—“被傷害與侮辱的人”。
關(guān)于 Google 侵犯 Java 專利與否,《Google 應(yīng)對甲骨文可能失利》一文討論區(qū)有非常充分的討論,主要由 @caoxuanting 與 @yynil 貢獻,請移步前往。
題圖來自 ChicagoTribune
原文鏈接:http://www.ifanr.com/8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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