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狀告騰訊索賠2051萬 稱人為干預輸入法排序
6月23日傳來消息,搜狐旗下搜狗公司狀告騰訊QQ拼音輸入法不正當競爭,向其索賠2051萬元,并登報一個月道歉。
“搜狗”狀告“騰訊”不正當競爭,在用戶使用QQ拼音輸入法時利用破壞性技術手段阻止了網(wǎng)絡用戶同時使用“搜狗拼音輸入法”軟件,同時對網(wǎng)絡用戶的輸入法排列順序進行人為干預,使“搜狗拼音輸入法”排序位置始終處于“QQ拼音輸入法”之后。記者6月23日獲悉,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原告北京搜狗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北京搜狗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訴被告深圳市滕訊計算機系統(tǒng)有限公司、北京奧藍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一案。
原告起訴稱,北京搜狗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系搜狗網(wǎng)站的所有人,北京搜狗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擁有“搜狗拼音輸入法”軟件技術的自主知識產(chǎn)權。被告深圳市滕訊計算機系統(tǒng)有限公司在其網(wǎng)站上以“QQ拼音輸入法:最快、最準、最干凈;占用系統(tǒng)資源最小,利用***的算法,最少的損耗,達到***的性能;包含***最全的流行詞匯,任何場合均最適合的輸入法”等文字,進行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用戶在下載、使用“QQ拼音輸入法”軟件的同時,騰訊公司采取誘導、欺騙的方法,利用破壞性技術手段直接刪除網(wǎng)絡用戶終端的“搜狗拼音輸入法”軟件的快捷方式,客觀上阻止了網(wǎng)絡用戶同時使用“搜狗拼音輸入法”軟件。此外,用戶在同時使用上述兩種拼音輸入法軟件時,騰訊公司還利用破壞性技術手段對網(wǎng)絡用戶的輸入法排列順序進行人為干預,使“搜狗拼音輸入法”排序位置始終處于“QQ拼音輸入法”之后。被告北京奧藍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簡稱:奧藍德公司)的網(wǎng)站作為中國***的軟件銷售平臺之一,在提供“QQ拼音輸入法”軟件服務業(yè)務中,客觀上進一步擴大了被告騰訊公司的侵權行為程度,與被告騰訊公司構(gòu)成共同侵權。
原告認為,被告騰訊公司的行為干擾了原告網(wǎng)站的正常運營,惡意阻礙原告向用戶提供軟件服務,對原告推廣公司品牌經(jīng)營行為造成了嚴重破壞,應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被告奧藍德公司應當承擔連帶責任。故起訴請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連續(xù)1個月在其網(wǎng)站首頁位置及《法制日報》上刊登道歉聲明,就其侵權行為進行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并賠償經(jīng)濟損失及原告因本案所支出的合理費用共計人民幣2051萬余元。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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