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 北塔為何言行不一
2009年即將過去,十二月份原本是每個行業(yè)盤點、總結的時刻,然而此刻,網管軟件業(yè)卻略有不同。不僅看不到任何年底盤點的跡象,因為抄襲門波瀾的反復,甚至這個原本屬于寂靜的時節(jié)顯得比之前任何時候都要熱鬧。
十月,北塔軟件因涉嫌抄襲摩卡軟件而作為被告出現在媒體視野。近日,北塔軟件又以“名譽權被侵犯”為由起訴摩卡軟件。兩個月間,這個曾經震驚業(yè)界的“抄襲門”憑借波瀾種種賺足了媒體的眼球,二者無論原告還是被告都得到了輿論的廣泛關注。這不得不讓人深思:摩卡與北塔之間的糾葛,誰在維權,誰在炒作?
言行不一 北塔意欲何為?
抄襲門事件以來,北塔反復聲稱,要避免口水戰(zhàn),并多次譴責摩卡維權行為為“炒作”。但此次北塔卻自食其言,一方面宣稱不想參與口水戰(zhàn),一方面還在大肆宣傳自己的反訴行為,并在宣傳的過程中,譴責摩卡“通過媒體散布不實消息”。難道媒體是散布不實消息的工具?新聞媒體發(fā)布的都是不實消息?這不得不讓人發(fā)問:言行不一的北塔,意欲何為?
反觀抄襲門,先是摩卡軟件發(fā)表了一篇隱諱的聲明,其中可能是出于對同業(yè)者的尊重,摩卡并未在聲明中提及被告的名字。而在輿論媒體猜測“幕后黑手”、并針對此向所有同業(yè)廠商進行核實采訪時,北塔在摩卡并未提及自身的情況下,直接將摩卡的維權行為定性為炒作。也許正是北塔的不加考慮的言行激怒了摩卡,摩卡繼而發(fā)表了官方聲明,并作為對北塔魯莽言行的回擊,直接指出被告即為北塔。
而最初,作為被告,北塔先是虛虛掩掩,不敢承認當了被告。直到被媒體爆出“法院受理案件通知書”的“證據”之后才無話可說。如今,北塔又再次轉移話題,對是否侵權避而不談,而是反咬一口。北塔的這種置侵權嫌疑于不顧、毫無企業(yè)公民理念、打著維護自身聲譽權大旗的移花接木之術,仿佛向業(yè)界宣示著侵權有理。北塔這種“賊喊捉賊”、“比誰都兇”的強勢公關手段,多少讓人覺得簡直有些無賴。
維權=侵權?
因為北塔軟件的BTIM產品界面與摩卡軟件自主研發(fā)的Mocha BSM產品界面極其相似,摩卡軟件疑其抄襲而將其告上法庭,并得到立案。但這種再正常不過的維權行為,卻被北塔譴責為詆毀、炒作、甚至侵權。
這實在讓人難以想象:看到自己的權益受到侵犯,敢于走向法庭,本身就是一種勇氣和合理的正義行動,真不知道這到底侵犯誰的權利?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權利,何罪之有?
抄襲門風波從始至今已有數月,其中的是非曲直,還需要等待法律的權威判定。但有一點不容置疑:摩卡維權是基于二者界面的高度相似的基礎之上展開的,而北塔軟件這種顧左右而言他的做法確實有悖常理。正所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畢竟市場是客觀的、用戶是實際的,移花接木不能改變事實,反而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