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臺的宗師之道: 把流量還給眾生
作為一個B2B2C的平臺,我們無不抓破頭皮想要吸引賣家買家進來。對于如何吸引賣家進駐我們的平臺,或者說我們可以做怎樣的讓利來吸引他們?
目前除了有高調喊免成本入住、做跨境、做金物流整合這些方式外,我自己有一些想法,認為可以不像上述方法班大費周章,卻可以達到效果。可以和大家分享:
從群眾中來,從群眾中去
電商平臺,應該開放賣家可以在自己的店鋪版面賣廣告,而不是只能限制賣家跟平臺商付錢,然后才可以在“自己的”店鋪擺放 “自己的”廣告。身為大賣家、熱門買家,他擁有很多的流量,平臺商應該鼓勵他們賺流量、用他們的流量掙錢,也就是說們可以把廣告字段賣給第三方。由平臺、賣家分這個賣出去的廣告費。
尤其在中國賣家競爭激烈的情況下,提供賣家更多渠道營利是非常重要的。這個想法跟google的賣廣告的概念很像,同時amazon也已經開始有相關賣家廣告服務了。
撮合賣家間的交互銷售
我認為賣家間的關系如果是競合(co-opetiiton) ,那會更加理想,而現(xiàn)今電商對于數據依舊不夠開放。舉例來說: 賣襪子的賣家,并不知道他的顧客買他的襪子同時,也會買別人家的褲子。賣家只知道他的襪子賣多好,可是卻不知道他的顧客還喜歡甚么,但是平臺知道。這時平臺的功用就出現(xiàn)了,他可以把這訊息提供出來,撮合雙方,做交互銷售,成交的話,給對方抽成的方式,來鼓勵合作。
在線下的時候,我們知道去百貨公司買衣服的時候,我們會去食品街吃飯;看電影的時候,也會去咖啡店等電影開始。可是在在線時,我們變得盲目,我們認為自己好不容易賺到的流量,不肯分流,不愿與他人分享,這樣造成賣家成本重,因為什么買家需要買的,他都想賣,而且也不夠專精。
換句話說,大數據的開放,不是商品數據的開放,不是告訴賣家,那些商品好賣,重要的大數據分析,應該是消費者購物數據,消費者買我的產品是為了要完成哪些事情。消費者買襪子是為了裝扮?為了保暖? 為了運動功能型?
幫助消費者完成事情,才是賣家要了解的點,這點在哈佛教授克雷頓.克里斯汀生的著作里面也是一再強調的營銷觀念。只是提供消費者幾歲、是男是女、住哪里是不夠的。賣家到底在這次交易中,替消費者完成甚么事情,才是平臺提供的績效報告應該做的事情。
而提供交叉銷售只是其中一項,績效報告可以轉化成獲利的來源之一 。我認為真正的數據報告可以提供的幫忙。
總的來說,平臺扮演的角色,不該只是包底抽成的包租婆而已,更也不會是看賣家間競爭的閑人。
就我看法,平臺方能做方面的是有兩個:
1. 賣家店鋪流量貨幣化:
給予賣家更多的誘因,經營店鋪,且同時避免強迫推銷,因為只要有人氣,便有財氣。而非傳統(tǒng)的只有商品獲利而已。
2. 賣家間的競合交錯銷售:
大數據的全面性開放,不單單只有自己的信息,更可以結合其他賣家的信息,達到競合、綜效。重點在于,要知道平臺報告是要指出消費者需要完成甚么事情,才來賣家的店鋪,而不是告訴賣家來你店鋪的人是男是女、或者是幾歲。
最后想到大導演王家衛(wèi)對于宗師的想法:
怎么樣的人能稱為宗師?
宗師是一條追尋之路,由三個過程形成:一是,見自己,要先知道自己的志向;二是,見過天地;最后,則是去見眾生,把所有學到的東西還給眾生。你可以是高手,但不一定是宗師,因為你必須要有一個還的過程,把身上所學所能的東西還給眾生。 |
武學如此,對于電商的流量應是如此,平臺商不該把流量據為已用,還給賣家,才是真正的宗師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