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賣給HTC部分專利或無效 缺發(fā)明者簽名
斯塔丁稱,這兩項專利是谷歌分別從Palm和摩托羅拉購買的,但是它們均沒有原發(fā)明者的簽名。在這兩起專利收購案中,原發(fā)明者均沒有將這些專利技術轉讓給公司,這意味著這些公司沒有權利銷售這些專利。他還說,按照慣例,如果原告無法證明自己擁有這些專利的所有權,那么法庭將會駁回原告的起訴。
但是,在這9項專利中,至少有一項專利的所有權明白無誤是谷歌的。此外,HTC也相信自己已擁有了這些專利的所有權。“HTC相信自己擁有這些專利的所有權,而且認為自己有權利使用這些專利起訴蘋果。”該公司的一名發(fā)言人說。
目前,HTC正利用這些專利對蘋果提出反訴訟。上周,該公司向特拉華州聯(lián)邦地方法院提交了一份新的訴訟狀,并修改了提交給國際貿易委員會(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的訴訟狀,增補了一些新的知識產權。
這是谷歌首次直接支持其Android合作伙伴。包括HTC、三星電子和摩托羅拉移動在內的幾家公司,已成為了蘋果專利侵權訴訟案的攻擊對象。作為回應,谷歌收購了摩托羅拉及其17000項專利(其中有7500項尚未批復)。
斯塔丁稱,他的公司已告知有關各方這兩項專利的所有權問題。他還表示不會透露Innography公司與哪一方有合作。但是,Innography公司可能查看的是專利和商標局(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網站上列出的專利,這上面提供的內容可能并不完整。在一份摩托羅拉專利的復印件上,顯示有它從谷歌合法轉讓給HTC所必須的簽名。
斯塔丁稱,如果這兩項專利被證明無效,HTC可能毫無辦法,該公司將不得不利用其它7項專利重新提起訴訟。他還說,谷歌和HTC也不可能回頭去找原發(fā)明者簽名。“一旦你把它提交給法庭,你就不可能要回來,重新進行修改了。”斯塔丁說。
但是,如果HTC要想在以后使用這兩項專利,它就必須獲得原發(fā)明者的簽名。反過來說,如果HTC沒有簽名,蘋果就可能會直接說服原發(fā)明者授權它使用這項技術,并向法庭舉證HTC提交的這些專利證據(jù)無效。有些案子就是因為原發(fā)明者去世或無法簽署專利轉讓文書而失敗的。
以此看來,谷歌、蘋果、HTC的專利問題一時半會還解決不了,而Oracle和谷歌關于Java、Android的專利問題還在繼續(xù),利用專利問題制約對手的發(fā)展,是個收效頗大的競爭手段,看來這些巨頭們會在這條道上越走越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