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qū)塊鏈和NFT火爆 加密藝術興起?
衍生作品的廣泛傳播是作品在數字空間中無限復制的自然結果,它導致了知識產權的構思和管理方式發(fā)生了根本性的變化,甚至超越了人工智能等先進技術的使用。
繪畫和雕塑等傳統(tǒng)藝術作品因其獨特性而受到重視,這反過來又造成了稀缺性。相比之下,數字文件(即數字藝術)可以輕松無限地復制。借助互聯網和在線共享平臺,內容突然變得無處不在,實際上完全不受知識產權所有者的控制。
區(qū)塊鏈已被確定為一種潛在的解決方案,通過記錄訪問和控制分類賬中數字作品認證副本的分發(fā),人為地引入一種“數字稀缺性”。這正是不可替代代幣(NFT) 一詞的用武之地。近幾年來,NFT 一直是熱門話題。
NFT 是一種數字資產,其個性和所有權可以使用分布式賬本技術進行證明和驗證。然后,NFT 可用于通過生成數字所有權證書來“標記”數字文件,該證書存儲在分布式賬本中,隨后可以出售和轉讓。這允許創(chuàng)建者使數字文件獨一無二,并將稀缺性元素歸因于數字文件,從而創(chuàng)造價值。此外,創(chuàng)建者可以出示標的實物資產的獨特數字版本的所有權證明。如上所述,這些系統(tǒng)都具有與被轉讓權利的來源和所有權有關的信息記錄的共同點,并且它們已經迅速傳播到數字娛樂的所有領域,包括音樂、視聽內容和藝術界。
要了解 NFT 對藝術的影響,只需看看2021年3月11日的事件,當時著名的拍賣行佳士得拍賣了創(chuàng)作者Beeple名為Everydays: The First 5000 Days的藝術品超過 69,000 美元。Beeple制作了 5,000 張每日圖紙的組合,任何人都可以免費在線查看,而 NFT 的購買者將擁有唯一的內置身份驗證,作為所有權證明。
然而,在藝術界,區(qū)塊鏈的普及導致了與 NFT 不完全相關的多項舉措的蓬勃發(fā)展。其中許多項目,例如 Artchain.world和意大利 SpeakART,允許追蹤藝術品或其作者的來源和真實性,為監(jiān)控各種所有權事件和任何涉及藝術商品。其他,例如 RARE 網絡和Wunder,旨在提供一個新的參與和協(xié)作維度來支持藝術界。這些舉措為美術館、收藏家和藝術家本身提供了通過出售由收藏中包含的作品擔保的代幣來獲得資金的機會。還有一些人,例如 Maecenas,甚至允許沒有錢投資的業(yè)余愛好者進入藝術市場。他們可以購買單一的代幣化作品,其價值代表了一項注定隨著時間的推移而增長的投資。
顯然,所有這些應用都帶來了新的和特殊的法律挑戰(zhàn);例如,它們暗示了實用型代幣發(fā)行(UTO)或證券型代幣發(fā)行(STO)形式的表現,以及隨之而來的金融代幣發(fā)行。同樣,這引發(fā)了許多與新代幣的創(chuàng)建、銷售和交換以及公證和繼承有關的法律問題。此外,這些對藝術和文化產生更大興趣的激勵形式是否可以被視為金融產品的促銷或銷售形式,還有待觀察。另一方面,從版權法的角度來看,尚不清楚哪些“數字原件”的權利會隨著購買 NFT 而轉讓,以及這些權利是否應該是標準的,還是可以通過使用“智能合約”進行協(xié)商。
最重要的是,目前不可能為藝術界人工智能和區(qū)塊鏈的未來發(fā)展定義軌跡或時間表。除了近期市場的當前配置之外,人們還希望該行業(yè)的所有參與者,無論是公共的還是私營的,都了解新技術在很大程度上尚未開發(fā)的潛力,并推動立法者和機構采取有效的舉措來促進其實施。